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8-8-23 11:53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务大厅请回复、谁给你这个权利去收费》一帖的回复

“农村姑娘”网友:
你好,8月22日17时许,你在游鸽网发帖反映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身份证时收费的问题,现回复如 下。
经核实,你的情况属“换领身份证”,每证20元,收费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 2322号)文件;由于你选择了中国邮政快递,依照川公传发〔2014〕132号文件,在全省全面开展身份证 件“邮政直通车”业务,对急需用证的群众,按照“群众自愿,承诺服务”的原则办理快递业务,制发 周期缩短到20个工作日以内,收费标准为每件22元。故以上两项收费合计42元。
   附件:公安户政窗口部门收费标准
    1、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18年4月起,首次申领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制证费。
    2、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20元/证,收费依据(发改价格 2322号)。
    3、因损坏、丢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40元/证,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322号)。
   4、办理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10元/证,收费依据(川财非1号)。
    5、办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标准为:6元/本,集体户口簿工本费标准为:60元/本,收费依据(川价 字非132号)。
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王警官,咨询电话:18282766789
县公安局户政大厅林警官,咨询电话:13678271106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
                     2018年8月2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务大厅请回复、谁给你这个权利去收费》一帖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