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毒品案,缴获冰毒166克
2018年8月7日,平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男,26岁,巴中市人),当场缴获冰毒166.84克。扣押涉案车辆一台。经查,2018年8月6日,梁某从成都购买冰毒运回平昌,贩卖给平昌籍吸毒人员潘某、邹某等人。目前,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相 关 知 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昌在线
抓的好,为民除害。为民警点赞!
钱再多都不能触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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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漂亮,害人害己。在外面一秒对社会就多一分危害
毒品害人害己,千万不能碰。
中国刑法应该修改,凡是涉毒的,不管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枪毙!
平昌的警察。多管管社会治安可好!!别说社会人吃喝嫖赌可好?当然不是全部,,个别,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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