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四川这46项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
近日,从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从8月10日开始,全省公证机构将对46项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而更多公证事项也将实现材料瘦身、时限缩短等。
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8月10日起,全省公证机构对以下46项公证事项,在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一)涉及自然人的公证事项
1.出生公证;2.驾驶证公证;3.无犯罪记录公证;4.学历公证;5.学位公证;6.毕业证公证;7.成绩单公证;8.出生医学证明公证;9.身份证公证;10.亲属关系公证;11.户口本公证;12.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证;13.护照公证;14.结婚证公证;15.离婚证公证;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17.在读(学)证明公证;18.在职证明公证;19.(工资)收入证明公证;20.接种证明公证;21.会考证公证;22.外语等级证书公;2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证;24.职业资格证书公证25.专业等级证书公证;26.体检表公证;27.健康证公证;28.国籍公证29.住所地(居住地)公证;30.生存公证;31.死亡公证;32.曾用名公证;33.存款证明公证;34.小额存款继承;35.非财产处分委托书;36.单方声明书、承诺书。
(二)涉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公证事项
1.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证;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证;4.企业章程公证;5.行业许可证公证。
(三)涉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公证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公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3.民事判决书公证;4.民事调解书公证;5.仲裁书。
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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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好的,真的,儿哄你嘛!
就是不晓得我们去办事,按不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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