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14:18

关于话说闲话作者所发贴子,请交通局长管一管石垭乡“惠民工程”的几点说明

关于话说闲话作者所发贴子:请交通局长管一管石垭乡“惠民工程” 一贴的三点说明

第一:此贴发表于2009年,至今已三年多了,当初所说的道路质量问题早已解决了,已通过交通局验收合格。
第二:作者所指的道路为红云台路段,而并非正在改建中的石北路,望关注石垭发展的各界人士不要误会。
第三 :政府和质量监督员会加大力度对道路建设质量的监督。
         
                              石垭乡党政办

                              2012年10月19日

wwwfu80com 发表于 2013-3-23 16:02

既然已经大大改观,就锁帖沉水处理了。祝愿石垭越来越美丽!

edvin 发表于 2013-3-23 17:36

谢谢您的关注和祝福!

3bstudio 发表于 2013-3-23 18:44

这个款,只要注册一个号就能罗这款,对于事业单位,斑竹有没有专门审核,或者特殊要求?这样出来说明事情,不仅是对广大网友的不负责,更是对事业单位自身不负责

cnstwb 发表于 2013-3-23 18:57

帅气的萝卜你好,请指教如何才能更妥当?

中国退学网 发表于 2013-3-23 19:04

个人冒充政府机关的名义,那是法律不允许的。不过罗卜说的有一定道理,所以社区动员机关、企业去实名加V,以示严肃慎重。

ygmgc 发表于 2013-3-23 21:19

各位兄弟说得有道理,石垭乡政府党政办电话6816569,有异议可电话查询。
再次谢谢各位朋友关注石垭的发展!

fglive 发表于 2013-3-23 21:39

这个我觉得是论坛设计问题,可能之前没有考虑到这块。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这里反映的事情多了,各个事业单位也更加重视网络的力量,对待各种问题及时作出回帖,我们广大网民感到“幸福”。但是审核的渠道应该专门正对这块来修改哈。或者论坛主动些,把平昌的事业单位组成群,给他们编好。然后去请他们入驻平昌论坛。忘版主想想办法呀!


看你的ID是才来论坛,经常逛论坛的觉得平昌公安的ID目前还是做得很到位的。

230394869 发表于 2013-3-23 21:49

我觉得头像,落款是重点。“发帖”(不是跟帖)也还是用公文格式吧!这样显得你们更加庄严

jsjsj的弟弟 发表于 2013-3-23 21:54

石垭的路确实瞥啊!特别是四五六大队那边,我的乖乖。不是一般的瞥。论坛里有图,大家可以看一哈,我就不发图了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22:15

谢谢帅气萝卜的指点!

xueseboss 发表于 2013-3-23 22:17

叫交通拘长回复,你们就搞袍了!交通拘长搞啥子去了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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