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8-3-26 18:48

关于对《平昌公安局办身份证收费问题》一帖的回复

网民朋友:
   3月26日,网民“王程”在游鸽网发帖反映我局办证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帖文所涉及的当事人王某某于3月26日在我局户籍办证大厅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发〔2005〕29号文件相关规定:“居民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首次申领第二代身份证需缴工本费20元,补领第二代身份证需缴工本费40元”。因王某某系补领二代身份证,需缴工本费40元。同时,我局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优化居民身份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的紧急通知》(川公发〔2014〕132号)文件精神,将居民身份证规定的60个工作日内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并开展身份证“邮政直通车”快递业务。因王某某享受的是“邮政直通车”快递业务,需缴快递费23元,故两项之合应缴费63元,相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均在大厅进行了公布和提示,我局不存在超标准收费。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2018年3月26日

芙蓉树下冒菜1 发表于 2018-3-27 09:10

纯粹莫事找事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对《平昌公安局办身份证收费问题》一帖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