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建设局,住建部那个部门能回复我的帖子吗?
本人文化低,也是第一次买房子,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合同是106个平方,现在又多出了5点几个平方出来,开发商让缴清那多出的5点几个平方才给我们发燃气公司卡证明。这里我有几个问题问各个部门领导,
一是,国家不是有规定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吗?超出百分之三的面积不是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吗?为何还让我们老百姓全部买单?
二是,开发商说你们急需住的现在可以缴清物业相关费用,然后你去交钱拿钥匙就行了(我现在才知道开发商的楼盘还没有具备交房条件,国家是不允许交房)这个问题怎么办?
三是,现在我们购房者大概有三十户左右都把房子装修好了,开发商却不给我们开证明办理天然气手续,开发商让其缴清多出平方才给开证明。
可以微信添加信访局关注
那个开发商
那个楼盘
信义大道幸福E家一期房子住了好几年都没验收,房子问题一大堆都得不到解决,一天拖一天。
万山千山 发表于 2018-1-29 13:42
信义大道幸福E家一期房子住了好几年都没验收,房子问题一大堆都得不到解决,当官就一天拖一天。
兄弟,给个微信
那个踏踏
有可能是蓝天幼儿园旁边的一品居嘛。
对牛弹琴
在这里发发闹骚,仅此而已。
搞起好耍
先人板板 发表于 2018-1-29 21:46
搞起好耍
也不是搞起好耍,万一我说万一相关部门真的回复我了呢?我还是抱有希望的。
给了你证明有什么用。你就是拿了证明一样开不了气的。开发商的没有给燃气公司给钱。有没有证明一样可以开气的因为你已经通过燃气公司二次安装了。
第一个问题,国家确实明文规定有个正负3%的问题,在%3以内是要补交购房款的。
第二个问题,现在平昌在交房的绝大部分楼房,都是没有搞验收的。这个比例应该在%99以上。
第三个问题,开天燃气的时候开发商是绝对要求你按照实际面积把房款结清的,怕的就是你气也开通了,人也入住了,今后不按实际面积结算,平昌有好几个楼盘就为这个实际面积扯过经。 误差超过3%貌似可以退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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