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 发表于 2018-1-16 16:12

柴山被毁,他人得赔,政府机关不管,天理何在

我要尊严,我要本就属于我的所有权。



   事发原由,四川省平昌县驷马镇辉煌村张家湾,由于公路改修为国道,途径本人家柴山导致损毁 ,然而赔偿却不是林权证所属之人,试问林权证有何用?国家所立的这些法律法规还有何意义?难道就只是忽悠老百姓的吗?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辉煌村五组65号   张友强15982796562

川窝窝 发表于 2018-1-16 19:26

政府就这样为民办事的!山高皇帝远!

心己累,何必 发表于 2018-1-16 19:39

这社会,你懂的

天王盖地虎 发表于 2018-1-16 21:05

我只能说呵呵

诚信哥 发表于 2018-1-16 21:56

你得先给领导点甜头,要不把你儿子选去当官

·柚子姐 发表于 2018-1-17 07:08


蛋蛋谢 发表于 2018-1-17 07:26

你跟干部关系不到位咯

990126898 发表于 2018-1-17 10:32

请吃饭,如果赔得有两万,还要包个红包! 现实……对于人家来说小事儿,只要不是大事,你闹巴中去,一样给你抹掉。官官相护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8-1-17 14:32

怎么说

不知者 发表于 2018-1-17 15:30

990126898 发表于 2018-1-17 10:32
请吃饭,如果赔得有两万,还要包个红包! 现实……对于人家来说小事儿,只要不是大事,你闹巴中去,一样给你 ...

是啊,他*的现实的社会

990126898 发表于 2018-1-18 00:09

不知者 发表于 2018-1-17 15:30
是啊,他*的现实的社会

没事,人在做,天在看! 早晚天会收这些贪官污吏。

锂电池加工厂 发表于 2018-1-18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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