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山被毁,他人得赔,政府机关不管,天理何在
我要尊严,我要本就属于我的所有权。事发原由,四川省平昌县驷马镇辉煌村张家湾,由于公路改修为国道,途径本人家柴山导致损毁 ,然而赔偿却不是林权证所属之人,试问林权证有何用?国家所立的这些法律法规还有何意义?难道就只是忽悠老百姓的吗?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辉煌村五组65号 张友强15982796562
政府就这样为民办事的!山高皇帝远!
这社会,你懂的
我只能说呵呵
你得先给领导点甜头,要不把你儿子选去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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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干部关系不到位咯
请吃饭,如果赔得有两万,还要包个红包! 现实……对于人家来说小事儿,只要不是大事,你闹巴中去,一样给你抹掉。官官相护
怎么说
990126898 发表于 2018-1-17 10:32
请吃饭,如果赔得有两万,还要包个红包! 现实……对于人家来说小事儿,只要不是大事,你闹巴中去,一样给你 ...
是啊,他*的现实的社会
不知者 发表于 2018-1-17 15:30
是啊,他*的现实的社会
没事,人在做,天在看! 早晚天会收这些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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