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丽景业委会 发表于 2018-1-13 23:44

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的权利之争!万人评议小区维权一审判决

万人评议小区维权一审判决案情经过:该维权评议小区系平昌县上城丽景,小区位于平昌县信义大道。自2010年10月交房以来到2016年期间,四川骏东房产以6至7万元不等价格,将小区停车位已出售37个;骏东房产在无任何车位独立产权证明情况下,再次将已出售小区配套设施地下车位变卖出售,并在原160元/月停车费提价为360元/月。通过辖区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组织业委会与骏东房产到场协调无果,骏东房产无法出具相关部门关于地下车位专有的单独建设成本及产权证明。通过提取不动产登记备案中心资料,小区车库业主共有面积分摊表和小区建设成本显示已分摊,整栋住宅修建总造价已经计入商品房成本,骏东房产出售车位行为不合法,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业委会有权对本小区共有停车费进行定价执行,通过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小区业委会于2016年11月30日对小区业主停车费下调至100元/月,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额交于小区物业做为日常管理费,骏东房产于2017年1月17日将上城丽景业委会起诉为被告方,小区多年房屋质量、容积率下差车位等一系列问题骏东房产一直未彻底有效解决,2017年3月小区业委会在全体业主支持下进行反诉,就此引发了平昌县上城丽景小区业主万人出钱维权一案。2017年6月30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受理对上城丽景小区车位产权纠纷案进行一审,2017年12月21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对上城丽景小区原被告所争议263个车位产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将小区A、E栋共有面积架空处车位114个,B、D栋地下车位101个,G栋地面篮球场架空处车位28个,共243个停车位判决给骏东开发商;取消开发商占用消防通道车位8个恢复通道功能,开发商地面通道划线12个车位归小区业主所有。您对维权一审判决结果怎样看待期待你的评议!!!附:1.判决书原文(共11页)    2.维权证据图

几年以前,许多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更不知道自己在住宅区里还享有那么多共有的公共权益。只感到自己是个体的孤立、弱小和无奈。2003年9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国内多数业主维权案,教育唤醒了业主们的维权意识。自从我国实行房屋私有化和承认私有财产之后,许多城市的小区居民同时也就成为了业主。而业主的维权意识,需要有一个孕育和觉醒的过程。业主维权,政府怎么办?一些政府部门一直有一种不信任民间的家长主义情结,认为凡事不经过他们主持和批准就不能算数,很多时候对业主的维权活动抱着怀疑和排斥的态度。再加上有些政府部门和开发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做到秉公执法,按程序处理。这些都是业主维权的个案不断增加的原因。业主维权的诉求主要有以下:1.与开发商的合同纠纷。包括交房延期,房屋质量低劣,面积缩水。2.开发商侵占或出售作为业主共有财产的小区公用设施。比如侵占共有面积改架空层设车位出售牟利,将配套的商用房屋占为己有,不移交业主,不移交停车场,挪用小区业主的公用设施等等。3.政府相关部门对业主权益的漠视和侵害也是业主维权的重要内容。不能依法处理小区业主投诉,甚至利用公权协助或参与对业主权益的侵犯。业主维权涉及业主、政府部门、开发商、小区物管等多个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归根到底是利益关系,因此业主维权标志着新型的社区政治正在中国形成和兴起。所谓社区政治,其实就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通过协商谈判来寻求自己的利益。业主维权之路艰辛漫长。激发了公民的维权热情,而住宅小区中的民权民生,是一种以产权为基础、自治为诉求、以业主委员会为主导的新型民主形式。许多学者都认同,业主委员会的发展能够给社区发展打下更坚实的群众基础,更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增强社会普法效能。感谢社会各界媒体及朋友们对本案的持续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业主与开发商产权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业主维权现象的出现和递增,是民众法律意识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提醒大家有理有节理性维权。

临风听暮蝉 发表于 2018-1-14 10:43

由于不太懂物权法,不便置评,但我是坚决支持业主维权,咨询律师,如业主有理,全城人民出钱出力支持你们上诉

民意民生 发表于 2018-1-14 15:12

建议业主继续起诉,争取二审(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实在不行就继续往上告,最后总有那些有关负责人要遭,有很多都是公开的秘密,总要有人摊开说,一道说破,牵扯的有关的人该负责任就要负责任了。

赵哥163236 发表于 2018-1-14 09:51

综合上述简直是当官不作为,乱看瞎审,问题多多,乱下结论?合法的车库连正规的审批手续和售卖许可证都没有?评什么证据说是开发商的?业主的公摊面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摆在纸上,为何不认真审查。这当中是谁在搞鬼?谁在做小动作,当官不为民?平民该挨打吗?

☆雨曦 发表于 2018-1-14 11:59

俊东开发商就是奸商,在平昌修的房子质量特歪,必须把我们上城丽景几百家外墙渗水给处理好!
老百姓们千万莫去买二期哦,买了就上当受骗啦!

小强 发表于 2018-1-14 14:19

既然是公摊面积,业委会就有权利参与,支持业委会。

千佛人家 发表于 2018-1-14 11:26

有猫腻,吃票子咯

明夕何夕 发表于 2018-1-14 09:02

上城丽景业主有骨气!

呜哇 发表于 2018-1-26 10:16

还是输了败诉!

8585 发表于 2018-1-15 13:46

团结就是力量

伊伊 发表于 2018-1-14 21:36

平昌就是卵的,有钱啥问题都会解决的,

好平 发表于 2018-1-14 08:35

最终结果?

HALLO 发表于 2018-1-14 08:40


雨天不打伞 发表于 2018-1-14 10:03

判决感觉还是开发商站便宜了

雨天不打伞 发表于 2018-1-14 10:06

既然是业主的,100元管理费都多了,50感觉比较合理

柠檬哆哆 发表于 2018-1-14 10:39

赢了还是输了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8-1-14 11:05

判决不公平

春节长假 发表于 2018-1-14 11:06

柠檬哆哆 发表于 2018-1-14 10:39
赢了还是输了

归业主的只有12个车位你说是谁赢了

maymayV5 发表于 2018-1-14 11:08

上城丽景维权案开了平昌业主维权先河,为平昌的所有物业及开发商敲响了警钟,为平昌所有小区的业主指明了道路!致敬上城丽景业委会!

475991346 发表于 2018-1-14 11:10

还是输了啊!

天道酬勤A 发表于 2018-1-14 11:24

把所有业主看成一家人,我出钱让开发商给我买地盖房子,你也把所有产生的费用都算在里面了,我也把钱全付给你了,后来发现有间卧室是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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