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意识,和准则,公共财产没占为己由。
我在南磷路上班,由于照壁岩停车段叫卖水果车占了,没有车位。别的地方停了又要吃罚单,所以就停在红光滨河路(入家商务酒店后边)后也都有人停。我车上竞被粘了这个(私家车位严禁停车),我当时懵了,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吗?后有电话告知我:"这时单位地方,他们负责卫生,所以是他们单位才能停,别人不能停"。我又懵了,这不是一条马路,咋成单位的了,鸽友们提提意见我是不是不对,还是这张(私家车位严禁停车)不对,我相信政府应该不会把土地使用权马路也划分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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