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黑车"司机反告运管,执法记录仪还原真相
本帖最后由 memoryxue 于 2017-9-13 13:17 编辑"黑车"碰到运管跑都来不及,这回竟然把运管都告上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非法运营还狡辩"黑车" 司机反告运管
2016年3月,通江男子刘某购买了一辆长安小客车,使用性质为营转非。
2017年3月19日,因涉嫌非法营运,刘某被通江县运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做出处理。但刘某却辩称自己完全是出自做好事,并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嫌非法运营车辆被扣 男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3月19日,通江县运管所执法人员在通江县涪阳镇火石岭路段对道路运输实施检查时,发现刘某驾驶一辆长安小汽车从金家坪方向往涪阳镇方向行驶,车上载有3名乘客。面对运管工作人员的询问,刘某称,车上3人是他大姑的邻居,在金家坪路口招手上的车,去涪阳街道,并表示不收车费,完全是做好事。经乘客现场证实,他们虽然坐过几次刘某的车,但完全不知道刘某的姓名,都是到达目的地后每人给刘某3元车费。
经调查,通江县运管所执法人员认为,刘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遂扣押该车,扣押期限为2017年3月19日至4月17日。并告知刘某持强制措施决定书于2017年4月17日前到通江县运管所接受处理,若逾期不接受处理,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司机辩称好意搭乘 执法记录仪还原真相
刘某当场未在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上签字,并拒绝签收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违法行为通知书。
2017年3月21日,刘某到通江县运管所接受询问,补签了前述法律文书。随后,刘某将通江县运管所起诉到通江县人民法院。
在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刘某坚持称自己搭载乘客系做好事,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并非非法营运。但根据执法记录仪的现场视频显示,刘某车上乘客表示对刘某面熟,但不认识刘某,之前虽然坐过刘某的车,但都是到达目的地后每人给3元车费。
通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称其是做好事顺路搭载与实际事实不符,一审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刘太平对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诉讼请求。刘某表示不服,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刘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自:巴中日报 没有拜山头,平昌的站在路上喊客,都没人管
在大山里面,坐车很难,有时都坐不到车,走好远的路,有车拉你真的做好事
只希望执法部门做到人性执法就可以了,山里的人有时候就拿高价钱都没车座,像这些地方运管所的该派个车去拉吧,我觉得跑私家车的载客,首先是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挣不挣钱或者挣多挣少那些都不很重要!
给运管交点保护费就可以了啊,到处不都这样蛮,这个潜规则都不知道。
严惩
自作自受啊
為了九元車費多的都去了!
到达目的地后每人给刘某3元车费
自投落网;P;P:lol:lol :lol:lol
没买年票
万物滋生皆随意 发表于 2017-9-13 20:12
没买年票
明白人
现在别做好事政策不完善逼的,
没和乘客沟通好
呵呵
一句话概括,莫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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