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赐、 发表于 2017-9-8 18:08

“网络社会”不虚拟,跟帖评论要自律,让我们携手构建和谐、文明、健康的网络社会!

网络为我们到底带来了什么?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群组方便了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但同时,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依法规范。

就连在平时的网络生活当中,我们都很难猜到通过网络和你交流的对方,到底是谁?目前,网络论坛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用来交流的一种平台。然而,由于网络先天性的某种缺陷,我们往往无从得知在论坛中的一些贴文以及跟帖的贴主的真实信息。隐身”发帖就像是一场“假面舞会”,大家都戴上了面具,进行着看似没有隔阂的交流。可是,如果允许无限制地“灌水”发帖,又会是什么局面呢?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还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不仅网络生态受到污染,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被扰乱,公众利益也受到了侵害。放任言论泛滥,会让人们“不堪其扰”。是以,建章立制是最佳路径。

网络,总会存在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规定》出台旨在促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治理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健全完善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手段,不断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网络安全,不只是为你为我。
在推出实名发帖的同时,《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如此,有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消除网民的顾虑。
同时,参与网络虚拟社会活动的全体成员都应努力为维护虚拟社会稳定,构建信息网络安全社会防控体系积极贡献力量。人类社会热切呼唤一个真正和谐、文明、健康的网络虚拟社会。

网名这件小事 发表于 2017-9-9 09:19

网络环境需要我们一起维护,那些随意泄漏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不仅网络生态受到污染,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被扰乱,公众利益也受到了侵害。应该好好管理

空城旧梦、 发表于 2017-9-9 12:44

网络监管是应该加大力度,当然包括网络诈骗行为也应该严惩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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