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再次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最高每人每月1952元!
近日巴中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
再次提高我市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其中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52元,每人每月提高157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43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62元,每人每月提高126元
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7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71元,每人每月提高94元
该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这也是我市自2012年
执行统标准以来的第六次提标
看不到
待遇好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