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娘娘 发表于 2017-8-25 09:17

申明(关于上篇帖子,一男子捡一钱包交给民警。)

本人发布上篇帖子说一男子捡一钱包交给派出所。当中有的没说明白,图片当中是民警将钱包还给失主,失主来派出所领了。而并非男子将捡到的钱包交给民警。不好意思给各位颌友带来不便,请见谅




美娘娘 发表于 2017-8-25 19:52

xiaomama 发表于 2017-8-25 19:30
自导自演没什么意思

你哪只眼睛看见自导自演了?

HALLO 发表于 2017-8-25 10:48

说清楚嘛

彩色不锈钢制作 发表于 2017-8-25 11:58

还有隐情 :dizzy::dizzy:

美娘娘 发表于 2017-8-25 12:38

彩色不锈钢制作 发表于 2017-8-25 11:58
还有隐情

不是隐情哈,是我没说清楚。

恬淡 发表于 2017-8-25 12:41

还以为谁偷了我钱包,良心发现要退还于我

虚空 发表于 2017-8-25 17:59

注意,注意!排好队,照相了啊

小围寺 发表于 2017-8-25 18:12

朋友这是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吧?不是派出所!

xiaomama 发表于 2017-8-25 19:30

自导自演没什么意思

【谷谷】摩羯 发表于 2017-8-26 06:28

瞎搞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7-8-26 08:01

就是修正很好

刘明益 发表于 2017-8-26 08:04

这位交警值得点赞

李丹126 发表于 2017-8-26 08:42

他是人才

pcsx 发表于 2017-8-26 11:38

欢欢水族 发表于 2017-8-26 10:56
公职人员最最基本的素养,还了是雷锋,不还被查到后果很严重!

但是以我对你这种人的了解,你多半不得还。网络第一喷。

天王盖地虎 发表于 2017-8-27 00:25

我是看明白你发的意思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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