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捆绑销售,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现在人民通过局域网将医生的处方单、检查单直接发到药房,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生私自收钱的情况(以前非常猖獗),但剥夺了患者自由选择买药地点的权力,本来可以到大药房买便宜一点的药,但由于没有处方单,只能在里买了。价格差距,患者心里有数,心里更有数。患者出了处方钱,就购买了该处方的知识产权,就有使用该处方的自由,至于哪里买药,是患者的权力。也许要说外面的药没有质量保障,的药才有保障,我想只要是正规商家销售正规厂家的药,都是没有问题的,不然那么多的药房都被医保局定为医保刷卡单位,并不是你人民一家啊,何况还有药监局、卫生局等监督检查单位对药品市场的检查!退万步,即使患者买了质量不好的药,后果由自己买单,由售假者承担责任,也与你无关,只要你的处方没问题,你就没有责任,不要低估患者的辨别能力,不要低估患者的智商。你可能要说对处方保密,问题是你又没有申请国家保密配方!杜绝医生私自收钱,那是你内部制度的问题,不能以牺牲患者的利益为代价。你可能要说不来看病就算了,爱上上哪去,可医疗资源是国家的! 勘误:人民 勘误:二字被屏蔽了? 人民yiyuan 国家法规归定,患者有权利凭处方单到医 院以外的地方去买药,平昌人民医 院的做法,还停留在以药养医的传统观念,平昌人民医 院的领导,脑筋是该转弯了 真的有些地方还没有人家私立医 院规范,我只去过一次,发现简直太混乱了,到处都在收费,不按挂号顺序叫人进去,科室就象一个菜市场,有多少人就挤多少人在里面,熟人不挂号,还先看,还好意思说是二甲医 院,还不如人家私立医 院规范, 医 院两个字在这个坛子里是屏蔽掉的,是敏感字,中间打个空格键就好了,人家和版主关系好,没办法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因此,医 院禁止病人持处方到药店购药的规定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号挂了部分医生还要收钱哦。 那么一整,不是药店生意要受损了? 再问一句:不是听说医院已经实施药品零利润了吗?那不是在哪买药不都一样? 当你走到外面的世界你就知道什么是电子处方 基本都是什么都用电脑开的!!其实你觉得这样对你不公平 你可以不去那里看病就算了!!
没人强迫你去 是不? 吓死人啦,居然是“平昌人民”,晕死我也。 你以为是你私人开的吗?这是国家资源,你没权利叫别人不去,你这样说话,只能证明你的无知, 平昌那个地方做什么事情都要靠关系,有关系什么都好办,没关系是什么都不好办。就是腐败严重。去医院都要有关系,要不你上午去排队看病也要等到下午。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cr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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