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不出现摩擦纠纷,心平气和,冷静处理。有人说:不惹事,但是也不要怕事! 芙蓉树下冒菜1 发表于 2017-7-24 23:41
这个回帖居然有别字,够官方
害我回转去有看了一遍,强迫症太可怕。是那个至应该是致对不对
希望按法律定性,而不是靠关系办案。
冷眼看世界123 发表于 2017-7-25 11:50
害我回转去有看了一遍,强迫症太可怕。是那个至应该是致对不对
你说的那个字我都没有找到,估计昨天晚上是眼花了,昨天晚上那个别字没有见了?
夏天来了多喝点冻啤酒消消火 ??? 三人以上在法律上来讲应该叫团伙,团伙性质聚众斗殴应该很严重吧?我们不想看到平昌还有黑帮存在哟公安们
静等后续 平昌公安局点赞!
相信公安机关!秉公执法!!现在谁还敢乱来呀!判刑,丢饭碗的事,难道都不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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