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新闻 发表于 2017-6-28 09:35

平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昌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持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执法人员名单以本通知附件确定的人员为准,由部委颁发执法证件的单位(公安,国土、交通、税务等)以上级部门确定的执法人员名单为准。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函告我办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单。

      三、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通过“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按要求及时办证,办证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相关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四川省行政执法证》或其他合法有效执法证件。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行为,被管理人有权拒绝、举报。



联系人:包乔羽 联系电话:6226001


平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正能量江哥 发表于 2017-6-28 09:47

欢迎广大人民监督。

隔壁 发表于 2017-6-28 10:02

这哈安逸咯,执法的要喊他先出证件

ert 发表于 2017-6-30 17:53

:)

ppll 发表于 2017-6-30 22:42

:)

穿心莲 发表于 2017-7-1 08:15

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行为,被管理人有权拒绝:lol

万物滋生皆随意 发表于 2017-7-7 09:29

希望理性执法,维护政府执法形像,百姓应配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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