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轻剑客孤 发表于 2013-3-23 13:38

“权钱交易”演化到“权权交易”新特征

腐败往往被直接理解为经济贪腐。如今,这一范畴是否应该更加扩大,除了经济、作风腐败之外,公权力的滥用、私用,以及不作为都应该划归这一范畴?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当前的腐败特点,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我国腐败的发展趋势作过预测,并将其分为三个层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
权钱交易,就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这是一种简单的一次性交易,这种交易方式由于法律和政策界限比较明确,惩治起来也比较方便。腐败分子想要逃避权钱交易带来的惩治,就会进入第二个层面权色交易。这里所谓的“色”,不仅仅指色情,而是泛指非物质化的贿赂。
相对于第一个阶段的物质化交易而言,这是一种非物质化形态的交易,也是一种复杂的多次性的交易。包括性贿赂、信息贿赂、业绩贿赂等等。
如今,第三个层面的腐败开始凸显,即权权交易。这种交易已经超越了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化形态。它不需要通过直接的经济利益来表示,而是进行一种权力交易, 比如,我培养你的女儿当后备干部,你提拔我的儿子当市长。一旦权权交易形成,整个社会就板结化了,下层的人难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官二代”“富二代”就这 样产生了。其实,这些都是利益输送。因此,权力的滥用、私用和严重的不作为,都是进行权权交易的腐败对我所在的政治团体有利的事情作为,危及其核心利益的 不作为,或者滥作为,都应该划归腐败的范畴。
现在我们的注意力还集中在解决第一个层面上的腐败问题,对于后两个层面特别是权权交易,还缺乏应有的重视。

我行我速 发表于 2013-3-23 13:42

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edvin 发表于 2013-3-23 14:18

早就开始权权交易了。这也是官员为了家族利益所必须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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