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7-5-16 17:55

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对《平昌交警,我拿什么来爱你》一帖的回复

“一缕春光”网友:5月16日,您在游鸽网平昌论坛发帖反映“你们交警现场指挥走单行道(五联社往轴承厂方向),几天后收到了违章的信息。”我局已知悉,为尽快解决好您的问题,请您及时与我局交管大队邱警官联系(电话:18728776789)。感谢您对平昌交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2017年5月16日

天河浪人 发表于 2017-5-16 20:18

可能是误解,与邱警官建议处理就好。

以人民的名义 发表于 2017-5-16 20:20

积极回复,消除误解!

fkingc 发表于 2017-5-16 20:24

到交警队联系警察,如果确实是交警指挥走的,我相信不会扣分罚款的。

一缕春光 发表于 2017-5-16 20:39

fkingc 发表于 2017-5-16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交警队联系警察,如果确实是交警指挥走的,我相信不会扣分罚款的。

事实摆在那的

欢欢水族的大哥 发表于 2017-5-17 02:37

不给点舆论压力就不会解决问题,何必呢?

军训教官 发表于 2017-5-17 06:46

问问到底该怎么处理?

游鸽官方-8001 发表于 2017-5-17 06:55

一缕春光 发表于 2017-5-16 2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摆在那的

请你跟交警大队邱警官联系!

一缕春光 发表于 2017-5-17 09:31

首先感谢官方的回复。但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联系邱警官的才更正这次"违章",不联系邱警官就不更正呢,你说这样处理好吗?对和我有同样遭遇的车主公平吗?

永恒的蓝黑 发表于 2017-5-17 16:34

联系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滋生问题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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