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2:20

特大新文: 巴中市巴州区

特大新文: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出了顶尖的数学家了!
      2012年3月28日江北办事处代表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两馆一园”征地拆迁方案,2013年2月27日召开了四百多人的动员大会,同年3月入户与群众逐户签定了征地拆迁安置协议书,一会一方案一协议明文约定了我处的过渡费标准每月为6元/平方米,和超期后的处理办法。
      2015年过渡期已满,群众的还房不但未动工,反而江北办事处的领导不兑现当时承诺的过渡费,还理直气壮的讲:协议搞错了,是工作上的失误,6+6=8,8元/平方米终止,我说终止就终止。
       盖公章的实施方案是江北办事处领导们协商制定的,动员会是办事处的领导们召开的,拆迁协议发给每户群众并盖有公章,现在说不认就不认,难道当时他们只是忽悠我们小老百姓的吗?现在拆迁还房还未修,过渡费用也不按协议发放,我们几百户老百姓每天去江北办事处讨说法,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江北办事处的领导还是不理不问,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没有天理,没有法律了吗?






@零零玖 发表于 2017-5-14 22:43

找政府按政策来,,,别糊理糊涂的算了

宁少 发表于 2017-5-14 22:45

痛快!一针见血!

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2:49

2055906250 发表于 2017-5-14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政府按政策来,,,别糊理糊涂的算了

找有关部门,没人理会啊。希望能借助群众的力量,给我们这是草民讨回一个说法!

一针见血PKi 发表于 2017-5-14 23:00

朋友们帮帮我们吧,

背你妈的石 发表于 2017-5-14 23:01

那叫不要脸,先找巴中市纪委,不行再找省纪委,这段时间,那些当官的就怕事情闹大!谁管辖的下去出问题谁就下课!

一针见血PKi 发表于 2017-5-14 23:06

地球上,大哥,大姐,兄弟妹们你们帮帮我们一下,说说弓评话吧我们是农民,

@零零玖 发表于 2017-5-14 23:10

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有关部门,没人理会啊。希望能借助群众的力量,给我们这是草民讨回一个说法!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区不同,以上海为例,过渡补助费主要有三项,具体标准如下: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拆迁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 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二)搬家补助费的标准:拆迁人应当向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发放搬家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 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付清。
(三)家用设施移装费的标准:电话移装费、煤气拆装费、有线电视移装费以现行有关规定为标准;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由供电部门批准安装并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出资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宁少 发表于 2017-5-14 23:17

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有关部门,没人理会啊。希望能借助群众的力量,给我们这是草民讨回一个说法!

精僻

宁少 发表于 2017-5-14 23:17

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有关部门,没人理会啊。希望能借助群众的力量,给我们这是草民讨回一个说法!

精僻

一针见血PKi 发表于 2017-5-14 23:19

世上的好心人,帮我们转发转发,谢谢大家!江北办事处当官的,真不会做事,把老百姓的,实情没有办好,请上级领导给老百姓一个说话发,

lantian2590 发表于 2017-5-14 23:27

没拆的时候你是爷,拆了他们就是爷,套路深

我是简单 发表于 2017-5-14 23:32

一些小人总以为老百姓沒事找事,请问你们配当政府人员吗?是在给人民办实事吗?考虑过老百姓没有

落花听雨 发表于 2017-5-14 23:33

背你妈的石 发表于 2017-5-14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叫不要脸,先找巴中市纪委,不行再找省纪委,这段时间,那些当官的就怕事情闹大!谁管辖的下去出问题谁就 ...

我们已经找过信访办,找过市政府,市长信箱都发过无数次了,可是提交上去的信息,都是石沉大海了,没人过问,现在也只能往省上告了。

我是简单 发表于 2017-5-14 23:39

现在当官的总以为老百姓没事找事,问候下他爹、妈,回答:多为自己想下,少办事,自己有才是硬道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特大新文: 巴中市巴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