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 发表于 2017-4-29 08:52

平昌一成年男子游手好闲无钱用,居然把手伸到自家去偷。

       近日,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罪的李某,被平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7年4月8日11时许,李某趁其养祖母刘某珍离家之际在家用脚强行踏开刘某珍卧室的房门,并用事先准备的衣柜钥匙打开衣柜锁,从该衣柜的钱包内拿出刘某珍的银行卡。

    而后李某于当日14时许乘公交车至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盗刷银行卡存款20000元,又至柜台盗刷存款2000元。同日15时许,李某将其从银行卡盗刷的现金22000中的20000元存于其自己的银行账户。后李某将该非法窃取的资金用于购买手机、衣服、娱乐消费等挥霍至尽。

       在家人的劝说下,李某于2017年4月12日到平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同时查明,2014年4月5日,李某因盗窃手机被平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4年6月,李某因盗窃罪、脱逃罪被平昌县人民法院判刑1年6个月;2016年11月23日,李某因诈骗被平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0日。此次已经是李某的“四进宫”。
来源:巴中新闻网


认真你就输 发表于 2017-4-29 21:55

年级轻松干点啥不好。。。。

作为一个平昌人 发表于 2017-4-30 23:45

不认识候局长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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