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平昌人民的《劳动法》
我是一名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请不要叫我设计师,因为我只是一个文字和图片的搬运工。进去这个行业也有5-6年了,也算资深了!一个月领着三千多块钱的工资,平均一天12个小时,平均每月上班30天,没有加班费,没有五险一金,没有自由。每天还被有毒的喷绘迫害着。我在此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这个特殊的行业一个对策。。。我建议应该保障我们的付出和收获成对比。其次对我们的假期进行调整。再次应该强行规定广告喷绘设备应该放置库房,由专人带口罩操作,并给于一定的中毒补足。老板只晓得赚钱,无限制压榨我们的劳动力!谢谢!
平昌你就当没有这个部门吧!
平昌,你就当没有这部门
在平昌都是酒囊饭袋,别想了
你想多了!
这个部门本来就是个摆设,
换工作,要么自己当老板
一枚老书生 发表于 2017-4-27 1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换工作,要么自己当老板
我也想,但是这几年做啥生意呢
你这要向有关部门反应
789654321 发表于 2017-4-28 0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要向有关部门反应
我不是为了我一个人的利益,而是平昌很多行业都是这样,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
平昌房租太高,老板也难! 找劳动局投诉。让他补交五险一金。
这样就对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