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镇一村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款2000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上访,称白衣镇大梁村9组有人在林区内修建道路,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接到报警后该局组织民警前往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张某,于2013年5月至今在白衣镇大梁村9组燕坝河边开办砂石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防护林用途,在该林地内安装机器设备进行开采并堆码砂石。经测定,被改变用途面积为100平方米。张某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金2000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该遭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