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7-4-12 20:10

关于对《等不起的法律程序,惹不起的赖皮老板》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友:    针对网友“梦之城”反映的交通事故迟迟未处理一事,现回复如下:1.2016年5月11日,当事人王某帮驾驶川Y3F113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并搭乘张某某、王某利从双鹿乡邮政所方向往双鹿乡车站方向行驶。期间,张某某站立于驾驶员王某帮的右侧,王某利站立于驾驶员王某帮的左侧,车辆行驶途中王某利因捡拾其掉在地上的草帽从三轮摩托车上跌落受伤。                                 2.2016年6月13日,我局交管大队以“平公交认字(2016)第000391号”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王某帮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利负次要责任。3.受伤后,王某利曾多次在平昌县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4.2017年4月4日,王某利死亡。5.赔偿协议经双方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已进入诉讼程序。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                                  2017年4月12日

@清华 发表于 2017-4-13 15:04

各级领导你们好:我是2016年5月11日车祸一案死者王习利的妻子何清华,首先对接手王习利一案的所有领导表示感谢与敬意,关于公安机关对我丈夫王习利一事的回复,我想产明两个观点:1我丈夫并非捡拾草帽而受伤,而是上班期间王勇邦驾驶三轮车并指令王习利为他转运搅拌器,途中因王勇邦操作不当将王习利甩落在地;所谓举证人张琼华耐是王勇邦的工人及亲人,举其伪证不足为信;况且我丈夫5月11日也并未佩戴草帽。
2:丈夫出事一年之久,肇事者王勇邦不管不问逍遥法外,2017年4月4日我丈夫王习利抢救无效死亡,至今已近10天,目前案子已由平昌县交警队接手,我们深信中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也相信各级领导能够为受害者讨回一个公道,我代表我全家向各级领导道出一声“辛苦了!”
回复人:王习利之妻何清华

最可爱的人 发表于 2017-4-13 15:21

相信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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