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7-4-8 12:28

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对《 平昌公安局领导回复下》 一帖的回复

“欢欢水族老大”网友:
    您好!4月7日,您在游鸽网发帖咨询户口业务一事我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因此,您“舅母”需向公安机关提供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等基本信息。如果在原籍公安机关有户口,则办理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到现居住地,如果没有户口,则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及上户人员基本信息,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上户。
   如您还有疑问,可咨询我局治安大队林警官,电话:13678271106。感谢您对平昌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
2017年4月8日

欢欢水族老大 发表于 2017-4-8 13:43

迁移手续办不过来,因为不是正常人,每个手续都是卡死了的。

余生有你 发表于 2017-4-8 16:07

说得这么详细,真是服务到家了

白敏琪 发表于 2017-4-8 16:17

公安机关应该是说得很清楚了

欢欢水族老大 发表于 2017-4-8 21:16

白敏琪 发表于 2017-4-8 16: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安机关应该是说得很清楚了

你们没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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