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不由己 发表于 2014-3-24 15:50

徐州一中发布男女交往"十不准"规定,鸽友你怎么看?

男女交往十不准规定:1.任何地方男女同学不得有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2.男女同学在校内不得结对散步,或拉拉扯扯、打打闹闹等。3.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时,不得选择偏僻、不光明的人少的地方,不得在图书楼后、操场周边、走廊阴暗角落等地方单独接触。4.男女同学不得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或在就餐地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5.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不得使用书信、QQ、手机等物,互发违反中学生守则内容的手机短信。(编辑注:都不让用手机了,哪来的短信?)6.男女同学不得进出异性同学宿舍或在异性宿舍楼逗留。7.男女同学不准参加异性的生日宴会或其他聚会。8.男女同学不得结伴出校游玩、住宿。9.男女同学不得同乘一辆自行车,不得同打一把伞,不得共用一把雨伞。(编辑注:同打跟共用的区别在哪?)10.男女同学两人不准同进同出,出双入对。

平昌萤火公益 发表于 2014-3-24 21:46

无语了,为他们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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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ying740 发表于 2014-3-25 09:09

摧残祖国花朵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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