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华,
现在结婚彩礼金要几十万,与人贩有什么区别,这是社会的悲哀!是的,社会的悲哀
现在的人观念该改变了
合情合理甚至还合法的贩卖,人家被卖还有社会与法律帮助回家,彩礼问题只能是法院,法律,而且女方过错在现行法律中有《妇女儿童保障法》等,在这样纵容下去,社会上就只有情理了,没有法理,也就不能真正法治社会!与上次因侮辱攻击一死三伤案,到底谁应该是为(受到无重大危害者)所作的后续更大的伤害承担责任???
社会变得没有人情味了,都变质了
买卖行为!
游鸽笔山 发表于 2017-3-31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会变得没有人情味了,都变质了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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