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档案局
偶陪女友(女友为烈士后代)去档案局查阅《革命烈士英名录》,被收取费用71元(含复印一张费用),不明白相关工作人员居然没有出据任何发票!望能解释,谢谢! 去档案局找档案好象都收费,我也被收过80元,是否符合规定不清楚,档案局是应该有收据的,不然是不太合情合理? 档案使用,是要收费的,每使用一次,对它都有伤害,制止档案难保存保护。你该理解与支持。 我也觉得收费还是很合理和很有必要的,但是收了费不出据票据那就相当不合理了! 好像是财政有过回复? 档案局应该不会乱收费的,管理档案工作还是难,特别是时间长的档案翻阅人实在难受。 \"西路军”朋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档案利用收费标准是经过国家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除复印费1元外,其余我局全部上缴县财政专户。
二、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实际已开票(票号:0700292248),请你随时到我局来领取发票。
谢谢你的监督! 真的假的 感谢跟贴和回复,其实关于收费和出据发票的问题,也许是你们内部监管的问题,作为我本人也非常理解档案管理工作收费的必要性,也许像我女友一样查了档案付了相关费用而不出票据的现象不是个案,至于“你们现已开票,并要求到你们单位去领取发票”的这个处理意见,恐怕也就只有你们档案局才想得出来并开创了一个先河哈!但是希望贵局加强内部监管,不要将你们的内部问题演变成公众矛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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