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13:29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告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   告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商品房购买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违规预(销)售商品房行为,促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示给商品房购买人并挂牌销售商品房,商品房购买人有权查阅以上“五证”。
三、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不得代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四、购房者购买建设手续不齐全或乱修乱建违法建设的房屋,将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五、凡城市房屋屋顶风貌改造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请购房者不要购买。
六、请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认真查阅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所购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内。请购房人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及在其范围内的房屋,否则,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概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汇总表
序号开发企业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1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埔明珠C栋信义大道
2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臣公寓3、4、8、9号楼信义大道
3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香锦城C栋信义大道
4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E家(二期)信义大道
5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祥和家园华严路
6平昌县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河明珠小桥街
7平昌县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泰帝景B栋政法街
8巴中市中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小区4号楼新平街西段
9平昌县高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伴山峰景三期A1、A2、A3、A6、A7、A8 栋环城路
10四川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雅国际4-7号楼华严路
11巴中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荣新两江国际(除9、10号楼外)老街临江路
12平昌县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品居三期环城路
13四川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悦锦都信义大道
14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泰阳光信义大道
15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和花园一期B1、C1栋信义大道
16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佳苑5、6号楼信义大道
17四川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河金典信义大道(酒香宾馆左侧)
18重庆润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江丽景望江街
19四川馨生置业有限公司金锣湾信义大道
20四川新南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港湾龙潭溪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汇总表
序号开发企业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1四川省金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江名都6号信义大道
2巴中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两江国际9、10号楼信义大道
3四川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雅国际1、2、3号楼华严
4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河半岛1、6号楼汉王庙桥头
5平昌县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泰帝景A栋政法街
6四川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城丽景B栋信义大道
7平昌县高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伴山峰景三期A4、A5栋环城路
8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埔明珠A、B栋信义大道
9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臣公寓1、2、5、6、7号楼信义大道
10四川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熙国际信义大道
11四川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金宅信义大道
12四川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仁和楼信义大道
13四川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状元小区8号楼状元小区
14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和花园一期A1栋信义大道
15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佳苑1、2、3、4号楼信义大道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827-6222496、6230500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dvin 发表于 2013-3-23 13:58

这个公示得好,希望广大购房户认真学习,警防受骗。

ygmgc 发表于 2013-3-23 14:14



                                                                        平昌县住建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南国房产一号官邸的购房户,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初由开发商通知接房,通知接房时间为2012年12月9日到2013年2月5日,但是2012年12月9日,部分业主到达交房现场却发现开发商南国房产缺乏相关手续,并没有按照当初合同约定交房,为此,部分业主于当天就到县信访局进行了申述,同时还于2012年12月12日到县住建局也进行了问题反映,但是都互相推诿,拿不出一个具体的方案。现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业主要求平昌县住建局针对以下几个问题作出正面答复:
         1.南国房产一号官邸的房子是否安全
         2.南国房产一号官邸的房子是否达到交房条件
         3.南国房产一号官邸的房子是否达到业主居住条件
      以上问题希望县住建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老百姓一个回答,以释怀老百姓心中的疑惑。也为了保证大家过一个安定,团结的新年。
            谢谢!

杨过11 发表于 2013-3-23 14:22

这公开得好,建议及时并长效推行之

fklive 发表于 2013-3-23 14:46

建设局的“老大”你终于睡醒了?!建议纪委监察部门对相关楼盘彻查。

52niming 发表于 2013-3-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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