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 发表于 2014-3-15 11:51

“3·15”不应该沦落为一场“表演秀”

    临近周末,城市繁华路段,不少商家店面的宣传标语十分醒目,“本商店承诺所售产品质量合格,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假一赔十”、“顾客就是上帝,请放心购物”等等。  这些商家在节日之前,争着比服务、表承诺,其主要目的一是借节日销售旺季,盘活物品销售量,增加营业收入。再者,利用在群众中形成的良好口碑对商家进行免费、义务宣传,扩大其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新老客户光顾。  很多消费者都会在此期间会放心购物。因为,节日期有广大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坚守,有舆论媒体的广泛监督,更有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试想一下,假如某商家在节日期间以假当真、以次充好,无疑是愚蠢至极点,拿起石头自己砸自己的脚,不仅得不偿失,若被工商部门当成为了反面典型,轻则罚款教育,重则遭市民唾弃,无容身之地。  这场景用“年年岁岁花相似”来形容再也恰当不过了,然而,年复一年的“常规动作”,也让这个节日慢慢沦落成为了部分商家、职能部门的“表演秀”。节日里,商家企业卯足了劲,向消费者“讨好卖乖”,工商等职能拉好了架势,开展综合执法、宣传消费知识,表明自己的“赤胆雄心”……但当这一天过后,一切恢复平常,商家那条隐藏着的“狐狸尾巴”又开始露了出来,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欺客宰客等惯用“伎俩”又再次拿出,君不见:购买的奶粉含有三聚氰胺、豇豆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鸭蛋中含有苏丹红,房屋装修后卫生间漏水、房间油漆味刺鼻,无法呼吸………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制假造假贩假者为何会如此胆大妄为?还有哪些商品能让我们能放心购买?能让我们放心吃喝?能让我们放心使用?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苛求商家、企业遵守道德与良知,加强自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未免不太现实。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梦想能够拥有一幅“火眼金睛”,一下拥有辨认、识别商品真假的能力;我们也希望不断提升自己的消费维权意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成千上万的商品,要全部了解、掌握是何其之难,漫漫维权之路又是何其之长,何其之痛?……  记得李克强总理在履新答记者问时,他说:“要下大力气,让人民群众呼吸洁净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食品”。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设立,也主要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氛围,唤醒人们的维权意识。俗话说得好:功夫更在诗外,内容大于形式。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将牢记总理的嘱托和承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堵源头、强监管、重惩处、严问责”,严格做到一抓到底,久久为功,这样,一切食品安全问题才有可能会迎刃而解,“3·15”也不会再是一场“秀”。

鸽子9号 发表于 2014-3-15 16:19

不走过场,实打实的打假,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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