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2 08:26

在此用化名X带用

在涵水镇有个女人,叫X。2012年与湖北郭学明离家出走,2013年8月回到涵水镇与前夫离婚。2014年又回到前夫身边,当时孩子小,前夫看在孩子面上让她回到家照顾孩子一起生活,在2015年至2017年多次与别的男人在一起。2017年9月,X在涵水学车,又与涵水镇一个叫y的男人同居,同时骗取前夫钱财,在2017年12月19号至20号晚上搬走前夫家中东西。|同时X父母也期骗X前夫。前夫在外回到家。与Xy发生冲突。

wingxing 发表于 2017-3-22 10:02

命苦啊!兄弟

奔放的黑丝袜。 发表于 2017-3-22 10:27

那句话咋说的,X+Y

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2 11:35

x是涵水镇易佳佳,y是何大龙

肖杰仁 发表于 2017-3-22 12:19

弄死算了

@伟哥 发表于 2017-3-22 13:24

XY,我以为是染色体

苍井空 发表于 2017-3-22 14:36

上照片嘛。爆光他哟

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3 00:53

苍井空 发表于 2017-3-22 1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照片嘛。爆光他哟



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3 00:53

苍井空 发表于 2017-3-22 1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照片嘛。爆光他哟

就这个男的

防腐剂 发表于 2017-3-23 10:39

兄弟是不是你硬件设备不行哟

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3 11:46

防腐剂 发表于 2017-3-23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是不是你硬件设备不行哟

是她太淫汤

大王同志 发表于 2017-3-23 11:49

楼主兄弟:发帖子編缉好后,审核在审核,要推敲语句,词名,词句,是否通顺?别人看后第一感觉如何?:一个是这个女人很烂,你可以用假名,化名代替!一般文章,电视剧都假名,化名代替很正常!二个是2017年9月和2017年12月都还没有到,(今天才2017年3月23日)!啷块时间都还没有来,这个(她)X就提前与别人同居(或者一起生活了)!所以说:这是个严重的问题,说大了可以上纲上线(重婚罪,诈骗罪,骗娼妓罪,骗婚罪,骗财罪等)!说小了可以一了百了,算其了!(以上仅个人观点,供参)!所以说:凡是发文发帖,先打草稿,然后再推敲,甄别,再发文…………!!!

19791221 发表于 2017-3-23 11:59

大王同志 发表于 2017-3-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兄弟:发帖子編缉好后,审核在审核,要推敲语句,词名,词句,是否通顺?别人看后第一感觉如何?:一个 ...

2016年9月

空间感 发表于 2017-3-23 22:54

搞笑

雪域狼 发表于 2017-3-24 00:40

我说句公道话!没有任何倾向哈!既然称前夫那就是离了婚的!就没有离婚,那女的也不可能和所谓的前夫生活一辈子!为什么男的不拒绝女的呢?如果你这个男人是个合格的男子汉,那女的为什么要和你分开呢?为什么最后还到你家洗劫一空?证明女人吃了你这个男人不少亏!再说这女的哈!你都不给你前夫生活了!下定决心另嫁了!为什么还去伤别人的心呀?不成夫妻成知己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呀?钱财如粪土!多想想彼此的优点嘛!等你们都儿孙满堂的时候,都有个美好的回忆吧!不要留下任何遗憾和惭愧哦!我这里想劝劝这个男主人公!曾经你们幸福过!你损失的财物就算是补偿你曾经的爱人吧!男人心里能撑船!大量,大气!不失大雅!就不要再伤害彼此唯一的情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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