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微笑 发表于 2013-3-23 13:25

谁来保护网络“曝料人”人生安全?

谁来保护网络“曝料人”人生安全?
                花玉喜



    “房妹”事件第一爆料人赵先生最近每天躲着,他担心被人发现,不敢去工地,也不敢住在家里,一天换一个宾馆(2013年1月12日法制网)。
  1月4日,赵先生接到一个河南口音威胁电话,他担心翟振峰会找人报复,担心如果举报不成功,工程款拿不回来。同赵先生一样,“雷政富不雅视频”、“儿慈会48亿巨款”等事件爆料人朱瑞峰、周筱赟也曾受到恐吓、威胁,甚至殴打、绑架。周筱赟称有一次爆料后,遭遇“跨省威胁”,随后出现美女模特半夜要求他帮忙开锁“色诱陷阱”。赵先生、朱瑞峰、周筱赟网络曝料后的共同遭遇告诉人们,网络反腐充满风险,随时可能受到权势者报复。
网络爆料是新媒体时代,公民行使控告、检举权等宪法权利一种新方式,这一方式往往还起到一些意想不到效果。近年来,越来越多腐败案件,因为网络深喉们爆料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发酵,在相关部门介入后使得涉事腐败官员受到监督、惩处。因此,网络反腐越来越受全社会关注,网络反腐社会效果越来越好。然而,这一切也正击中腐败分子痛处,以致引起贪官惧怕,腐败分子强烈嫉恨,这是必然的。
既然贪官、腐败分子惧怕,嫉恨网络反腐,他们必然对网络曝料深喉恨之入骨,必然施加严厉打击报复。被举报者身后往往背靠强大的当地政府、纪检、公安部门官员,他们是结成一定利益联盟和利益共同体。他们往往是利益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们自然地仇视举报人!因为腐败分子无不掌握一定权势;无不掌握一定官场人脉资源。他们必然动用权势、官场人脉资源,对网络曝料人加以报复迫害。权势者对网络曝料深喉打击报复,只是现实生活中,官员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延伸。
这些年来,现实生活中举报人被杀戮、迫害事件不断发生:河北迁安市村民李建海因向有关部门反映村支部领导问题,遭遇“黑社会”打砸,全家被迫流亡多年。全国每年发生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残致死案1200多件。举报人遭遇斑斑血泪的迫害,让公民对反腐肃贪丧失信心。
网络深喉们冒着生命危险曝光社会阴暗面;在他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如何保障他们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问题。如果不能有效保护网络深喉反腐安全;网络反腐必然与现实反腐一样会陷入相同困境。
网络反腐效果取决于社会关注度;更取决于上级党委、政府、纪委部门的重视。然而,根据目前网络反腐现状看;依然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多少上级部门反映迟钝;多少前期调查蓄意掩盖真相;需要网络穷追猛打。更重要的是网络反腐还缺乏法律条款;缺乏对曝料人的法律保护。
如果期望网络反腐常态化;需要网络反腐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更需要网络反腐爆料人得到法律及层层级级政府部门有效保护!

pchhh 发表于 2013-3-23 14:13

中国现在的法律就是让你不要给政府添麻烦,那些房妹、房哥、房爷等政府心里有数,只是查了这个、抓了那个会牵连一大批,这样会间接给政府招麻烦,也影响了政府官员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自己作威作福的威望。所以,政府从骨子里是反对民众监督官员,所以,这网络法律一出来,你不实名我可以认为你是诽谤,你实名了自然有主找你麻烦,自然有人让你消失,这样政府处理事情就简单了...............

所以,网络爆料,政府是没有义务保护爆料者的安全,相反,这样会间接保护政府官员。

Ankar 发表于 2013-3-23 14:24

由于zf 的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由中信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阳光小区在没有拿到房屋预售证的情况下已经被开发商任贵全部售完,而且大家的购房款已经被任贵用来填补他旗下的超市亏损,,现在任贵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但他已经没有资金来支付修房的费用,阳光小区现在已经修成了烂尾楼,我们购房人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面临着打水漂,我们怎么办,难道要我们举家死在zf 的门口吗?zf 为什么不好好管管这些无良的开发商,我们该找谁要说法,和我同样在阳光小区购房的朋友请大家在此留言,我们只有联合起来找zf 才能得到解决。

edvin 发表于 2013-3-23 17:22

如兰那位爱心妈妈的遭遇,智障儿童玩火,点燃如垃圾杂物间的房子,死亡7个儿童。政府一个副县长就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她不具备收养条件,原来的爱心妈妈称号毫无抵御要追究过失犯罪的呼声。一些法学教授也侃侃而谈,要追究袁厉害的刑事责任了。
    好在还有坚守社会良知,道德底线的媒体和网民在,袁厉害才侥幸没入大狱去反思。兰考财政局斥资2000万建高楼,却不修几间儿童福利住房。民政部一官员对天津卫视记者感慨说:为一个弃儿要一元钱,没有成功,可是一头母猪却拨付50到100元……

xueseboss 发表于 2013-3-23 17:23

这个社会........

杨过11 发表于 2013-3-23 18:16

老人跌倒扶不得,弃婴收养不得,贪官举报不得,被强奸也举报不得……所以,他是睿智的

http://img.mala.cn/forum/201301/13/131724rxr7uik7k77g3rir.jpg

leovan 发表于 2013-3-23 18:18

谁来保证?良知来保证。

edvin 发表于 2013-3-23 18:53

^_^:cool::cool::cool::cool:

电脑刺良 发表于 2013-3-23 19:33

万事皆有利弊,网络立法其实也是保护广大网民,虽然网络监督日益被人民广为使用监督手段,但是很多网民恶意抨击无故人员,也会给他人生活造成影响。现在大家考虑的是实名举报会不会遭到别人的恐吓和报复,相信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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