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了
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了2012-11-29来源:四川日报
11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11月至2013年1月,我省将在攀枝花市和泸州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力争明年在全省推开,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今后可以评正高级职称了。
根据《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设置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中小学教师此前评定职称的最高级别为“副高级”,改革后可以评“正高级”,中小学教师队伍将涌现出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此次改革的三大亮点:新的评价标准将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按照新规,评定中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必须有2至8年的德育工作(班主任、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等)经历,高级以上必须具备1年的任职考核优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伪造学历、资历,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严重违背师德情况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在教育教学业绩方面,倡导“教好书、育好人”,更加看重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以及对其他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对现在已经评聘了教师职称(职务)的人员,如何对应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现聘职称(职务)的等级经审核后,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中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参照《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一把厉害的双刃剑! 我来路过,好久没有来了 是一件好事,可是恐怕惠及面不在一线大多数教师,不在根本点。知识分子看重社会认同度,可是各种经济压力令他们尴尬,何不提高教师经济待遇为主,职称作为名誉阶梯,与工资脱钩,凝聚教育工作者?颇受诟病的职称评聘哟,教育实在伤不起,领导与教师都头疼了,专家与我们的心思不同。 反正操作起来都难 评职称的水太深了,领导评了再说,一切为了领导,教学在一线的教师最吃亏,明摆的事。 强烈要求职称与工资分离。 前面磨杠上添一根新草,拉磨吧。 中小学的职称现在就对等了,大家再也不考虑中小学职称不妥之处。 不是已经小学教师评了吗?怎么还是试点?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mile.gif 早晚都要评的 切实解决教师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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