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twb 发表于 2013-3-23 13:19

党员是否合格,标准岂能以“我”为圆心?

“党员参与集体上访就不合格?本人或家属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也会被除名?”这样的试点措施,最近出现在广东多地。2月20日这些措施被曝光后,引发广泛争议。
  “信访也是老百姓表达诉求的正常、合法途径之一,这条试点措施,还需从上到下的地方党组织慎重斟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群体性事件研究专家单光鼐说。

  “如果党员本人不配合拆迁工作,就开除党籍,这在原则上显然是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是‘为了开除党员而开除’。”中央党校教授洪向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今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提出,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会议还提出,要对党员规模实施总量控制。

  在探索处置不合格中共党员的试点中,广东省共设立了8个试点单位。各单位分别制定了“不合格党员”标准。

  清远市清新县人大、禾云镇、三坑镇等单位,都将“上访情况”列入党员考核标准。例如,禾云镇的方案将“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造成不良影响”作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之一。

  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印发的《寮步镇党员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该镇在全镇范围规定,8类情形一经查实,就“一票否决”。其中的第3类情形是“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

  到底能否这样处罚党员?

  洪向华解释说:“一方面,设立信访机构的初衷就是保证下情上达,党员也是老百姓中的一分子,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前也有信访局长自己上访的案例。另一方面,从程序来讲,党员越级上访是违反党内体制的,他应当向群众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做好解释、息访工作,而不是什么都不做,只煽动群众把上访‘闹大’。”

  单光鼐认为,现在试点的这一做法,说明设计者仍停留在“敌对思维”。“他们认为,凡是参与了群体性事件的,都是坏人,都应该被惩罚。我们一直呼吁,这种思维急需改变,要看上访事件中的具体矛盾,不能‘一闹就抓人’,不能简单归纳为上访就是有错。”

  单光鼐强调,如何看待上访,决定于“具体上访举报、反对的是什么人、什么现象,以及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如最近被曝光的‘房叔’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主任周伟思,被曝光有80栋房产、资产超过20亿元。如果我们基层党员组织群众上访举报他,捍卫党的原则,保护党的先进性,有何不可?”

  因此,他认为,试点标准还有待具体化、准确化、细致化。“什么是煽动?什么是非法上访?什么是闹事?需要分清其中的是非对错,否则就会有打击面过分扩大的危险。”

  目前,根据寮步镇的规定,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党员,作劝退处理;劝而不退的,报镇党委讨论决定,作党内除名处理;如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被确定为“一票否决”,则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洪向华认为,对“上访党员”的处分,不应严厉到开除党籍。“这是最严重的处分,和刑事犯罪分子同等级别了。”

  更有甚者,《寮步镇党员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党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征地拆迁中,不配合工作、阻碍工作的开展”也将“一票否决”,被劝退或除名。

  对此,寮步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曾向媒体解释,之前到村、社区调研时,有干部提及目前农村工作中涉及比较多的征地拆迁工作,受到阻力很大,难以顺利开展,并建议将党员及其家庭成员不配合工作纳入考核标准。

  洪向华认为,这一措施“跑偏了”,已经偏离了中共中央强化党员管理的初衷。“这仿佛古代的‘连坐’,是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没有的。”

pchhh 发表于 2013-3-23 13:50

必须严格以《党章》规定为准绳,否则会让全世界都笑话的!

re58 发表于 2013-3-23 14:17

是理论水平低,还是歪嘴和尚作祟?

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15:08

千万警惕有人借机报复“不安分”的监督人。

leovan 发表于 2013-3-23 15:24

我的感觉中国就是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大街上的人说那个人好坏,大家说坏坏坏;大街上的人说那个人该打,大家说打打打;大街人的说那个人该杀,大家说杀杀杀;往往灯下很黑。

qishudj 发表于 2013-3-23 15:41

党的政策最大的好处是,错了,可以纠,但是又先吃了亏,就看生命的延续,有多长了。希望,本地不要盲目从事。曾经有一位副市长在平昌撤乡并镇的会上说:好比打麻将,不胡牌,只要不放炮,也是赢家,也是好事。此话非常有水平,应正了那一炮的确放错了,本想杠上花,结果整了个杠上炮。

免失志 发表于 2013-3-23 16:58

这就是没有依法治国习惯,喜欢首长一锤子买卖,决定一个人政治生命,导致的总把好经年歪的惯性反应。

levix.cn 发表于 2013-3-23 17:15

个人的思想做代表。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20:19

作为执政党,她《党章》的权威性,绝对不容许有一丝一毫的挑战,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dyy0214 发表于 2013-3-23 21:04

这帖不能沉下去,要顶上来,值得一提。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党员是否合格,标准岂能以“我”为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