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 发表于 2014-1-2 11:32

达州两男子组织开赌场 投注地下六合彩逾50万

利用互联网投注地下六合彩,达州两男子郑某和胡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涉嫌金额达50余万。2013年12月30日,经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两男子以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7个月有期徒刑。据了解,2013年6月20日,郑某、胡某以1万元做押金,从线上获得两个网盘,作为3万元的地下六合彩账户。在2013年6月20日至25日期间,二人共同在宾馆内利用互联网接受邱某、兰某、王某等人地下六合彩投注,总投注金额7万元,从中抽头盈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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