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货运车辆限时入城的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货运车辆限时入城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货运车辆实行限时进入城区,特公告如下:
一、限时入城车辆
中型以上货运车、中型以上箱式货车、中型以上工程车、罐式货车、混凝土搅拌车、牵引挂车、吊车、农用车。
二、限时通行路段
新华街:巴河公司路口至伯坚广场农场路口
新平街:建设街三岔路口至县人民医院路口
三、禁止通行时间
早晨6:00至晚上10:00
四、货运车辆入城行驶线路
(一)驷马方向入城的车辆
到得胜、元山、灵山方向的车辆经高坑河、高升社区进入;进城车辆从酒乡宾馆经江口六小、汽配城、建设街三岔路口、巴河大桥分别往白衣、邱家、元山、华严社区方向行驶。
(二)元山方向入城的车辆
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入城;在龙潭溪至元山长城村道路未开通之前,绕道元山、五木、得胜,分别往驷马、白衣、邱家、龙潭溪方向行驶。
(三)邱家方向入城的车辆
经通河大桥、轴承厂、伯坚广场至元山方向;经临江路、巴河大桥往白衣、金宝、驷马方向行驶。
(四)白衣方向入城的车辆
经巴河大桥、临江路往邱家、元山方向行驶;经建设街三岔路口、江口六小、信义大道分别往驷马、龙潭溪方向行驶。
(五)华严社区入城的车辆
往元山方向的车辆直接行驶,往驷马、邱家、白衣、龙潭溪方向行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行驶或经元山、五木、得胜绕行。
(六)龙潭溪入城的车辆
在巴河公司路口禁止直行和左转,经信义大道至酒乡宾馆分别往坦溪、白衣、邱家、元山方向行驶。
此公告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违者将从严记分、罚款处罚。
特此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
2013年12月25日
早就不喜欢货车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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