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案”“苟某某故意损毁财物案”的情况通报
广大网民朋友: 近日,网民“322322”在游鸽网平昌论坛发布“平昌得胜的霸王”“小地方的大人物”等贴文,贴文称“震惊!平昌县公安局信息,某位领导要求寺庙24小时为其服务,于2017年一月三十日夜七点十五左右私自砸开铁锁,强行闯开平昌观音寺大门责令寺庙24小时应该开门服务!满足其需求!”。贴文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经过我局全面调查,已查清了事实真相,现将案件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1月30日19时许,得胜镇南山街居民苟某某、平昌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临聘技术员王某某等人到得胜镇二里垭财神庙(又名观音寺)烧香拜佛。当其到达财神庙时,该寺管理人员已关门,在与寺庙管理人员交涉无果后,苟某某以脚踹方式,将寺庙不锈钢门损坏,并强行进入寺庙烧香拜佛。寺庙管理人员李某及其子李某某闻讯后,便追问苟某某损坏寺庙不锈钢门一事并准备报警,王某某为达到阻止李某报警并协助苟某某等人离开现场的目的,便出示了随身携带的金盾保安公司员工杨某某的工作证(上有“平昌县联网报警中心”字样),并谎称自己是平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苟某某、王某某(均不是我局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苟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损毁财物”。2017年2月2日,我局依法给予苟某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构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2017年2月2日,我局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平昌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我局已责令其停业整顿15日。 感谢网民朋友对平昌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它投诉、建议、咨询,可登陆平昌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pcga.gov.cn/)或拨打平昌“心安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电话(0827-6616110)。 特此通报 平昌县公安局 2017年2月3日本帖最后由 水手 于 2017-2-3 14:35 编辑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公安局在开年上班后第一天能及时弄出通报来,证明这个年没有过好:lol 一个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一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相互打掩护,真是绝配了,拘留他几天算轻的了 愿先发帖的网民“322322”也要吸取教训,增长社会知识,以后不要看到联网报警中心,就以为是公安局的,公安局好像没有这个单位哈 冒充警察还故意损坏财物,这下要长点记心了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这个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该背实,一定要严惩。 看来这两个人年过不清静,正月十五的小年是过不成了 冒充警察,损毁警察形像!:funk::funk:好好打几板子!~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将问题查清,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警察同志辛苦了
喔呵,这下子安逸!~~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把自己给套进去了。 word哥,这下就知道话不能乱说,拳头不能乱使了
这个人脑壳是 不是进水了,警察都敢冒充!~~该多关几天。 化功大法 发表于 2017-2-3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愿先发帖的网民“322322”也要吸取教训,增长社会知识,以后不要看到联网报警中心,就以为是公安局的,公安 ...
对头,网上发帖也要实事求是,免得引起大家误会
垃圾人到处都有。 说明还是邪不压正,假的就是假的,还有那么傻的人冒充警察
菩萨也没有保住他到看守所报到: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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