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热点 发表于 2013-12-10 15:06

举家外出避赔偿 追踪三年终执行

   近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魏某诉苟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起历时三年的涉执信访案得以圆满解决。
    2011年2月4日,魏某某持“D”证驾驶川Y4A910摩托车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苟某(系本案被执行人)驾驶的未登记注册的摩托车相撞,魏某某当场受伤(经评定伤残等级为一级)。事发后,苟某举家外出。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此案,判令苟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苟某某赔偿魏某某各类损失共计39.31万元。判决生效后,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苟某及其父亲务工地北京和天津,均未找到其人。
鉴于魏某家庭确实困难,法院积极汇同相关部门对魏某进行救助,县委政法委给予魏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笔山镇人民政府通过民政救助,将魏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对象;笔山镇卫生院免除魏某某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
   2012年12月25日,魏某某经医治无效死亡,其父魏某情绪激动,利用在北京务工之便,多次提出拿不到赔偿金就要上访。后通过多番耐心细致的给魏某做工作,魏某承诺继续一边打工一边打听被执行人苟某及其父亲行踪。
2013年11月4日,魏某将苟某已回家的线索提供给法院执行干警。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到苟某的家中,找到被执行苟某父子,向其阐明法律规定及魏某遭受失子之痛的现状。同时,对魏某及其家人进行劝慰疏导。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苟某父子一次性赔偿魏某现金22万元,其余部分魏某自愿放弃。至此,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涉执信访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向前 发表于 2013-12-1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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