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鸽官方-8001 发表于 2017-1-10 16:28

【权威发布】“路政打死人,刚刚发生的事情”一帖,真相大白。


      2017年1月9日下午,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12.29交通事故案情通报会”,县纪委、县宣传部、县检察院、交通局、路政大队、公安局网安大队、法制监督大队、县电视台、游鸽网等媒体和当事人双方家属60余人参加了案情通报会。

   会上,交警大队负责人详细介绍了2016年12月29日元山交通事故案发经过,并公开出示了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机动车司法鉴定意见书、尸体鉴定意见书、DNA鉴定意见报告、视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经依法调查:2016年12月28日晚,王强驾驶渝C78015重型自卸货车(货厢装载碎石57.08吨)、余小鹏驾驶渝BT5321重型自卸货车,从达县石梯镇向平昌县灵山镇行驶,行驶至通平路51km+350m—平昌县元山镇养路段(小地名:李家梁),因涉嫌超限被平昌县交通局路政大队查获,余小鹏、王强将所驾车辆并排停在道路上造成交通堵塞。灵山交警中队民警接路政大队工作人员报警后,赶至通平路51km+350m道路处,要求驾驶员移动车辆、疏通交通。29日00时许,王强因渝C78015重型自卸货车气压不足,将车发动后下车接电话,接完电话后驾驶渝 C78015车起步前行,起步时未按操作规范鸣笛、观察车辆周围情况,造成在渝C78015车车前的余小鹏进入车底被挤压致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此,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强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下发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依法享有的复核和诉讼权利。

你快乐吗 发表于 2017-1-10 16:30

交警、公安、路政等各级单位第一时间解决处理问题,赞一个!

一二一 发表于 2017-1-10 16:30

逝者已逝,愿死者安息!

慢性偏执小怪人 发表于 2017-1-10 16:31

尊重权威,拒绝道听途说

空港 发表于 2017-1-10 16:33

谣言止于智者,千万不要传播谣言。

HALLO 发表于 2017-1-10 16:41

不乱评论

苟元松 发表于 2017-1-10 16:49

我的评论呢

苟元松 发表于 2017-1-10 16:49

我去

苟元松 发表于 2017-1-10 16:49

给我删了?

hao123456 发表于 2017-1-10 16:55

谣言止于智者,不信谣不传谣,做一个好公民。

Avicii 发表于 2017-1-10 16:58

说实话凡事都要已一种 科学 严谨 法制 的态度来对待此类问题   公安所能做的唯一事情 就是查明真相 这也是他们的份内之事   看今天这帖文   感觉他们算是做到了

din8888 发表于 2017-1-10 17:04

背后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货车装载怎么不能统一,交警按行驶证的标准,路政按一个标准,运管按一个标准!唉!货车驾驶员才要遭业哦!

肖杰仁 发表于 2017-1-10 17:18

自己进入别人车底,还要让别人全责,纯粹是坑爹,以后看别人不顺眼,都去躺车下压死给后人一笔钱,坑爹的法律,坑爹的责任划分

平常心平常人 发表于 2017-1-10 17:24

谣言止于智者,不信谣不传谣

背你妈的石 发表于 2017-1-10 17:35

这就是平昌处理的结果,给谁看呢!你老婆吗?真的是黑的说成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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