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xuqingping 发表于 2017-1-12 09:58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抚养人,抚养是一种义务,不是权力,不会因婚姻改变而改变,更不存在放弃一说,就算放弃监护权,抚养义务也存在,也要给抚养费。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用,找个律师包打赢。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2 15:28

huangxuqingping 发表于 2017-1-12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抚养人,抚养是一种义务,不是权力,不会因婚姻改变而改变 ...

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告她有用?没有钱,无能为力。法律力量大,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不会改善,只会互相伤害!与其这样,既然有这样的救济政策,还不如请求政府和社会。

彩色的红 发表于 2017-1-13 14:43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2 15: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告她有用?没有钱,无能为力。法律力量大,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不会改善,只会 ...

我也是共和村的读大三学法学的放假回家了,我听他们说退回材料后,你亲戚材料也没去领,你的亲戚也并为去镇上找民政寻求救助解决办法,而是选择在网上发的比较偏激的言论,我觉得方式方法不对,政府这么多年来的确为老百姓干了很多事实,元山的父母官的确可以了,政策这么好,他们在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我们也不能太偏激,首先还没找民政寻求其它救助方法,在网上发帖,威胁,我觉得方法不妥,这样伤害了真正为百姓干实事的人心,困境儿童没评上也是按政策来的,我看上面评论的村上镇上也是给你上报的,只是复审与政策不符合,你还没找政府寻求其它救助,就说政府拒绝了一切救助,有点偏颇和偏激,具体情况我觉得你还是要多了解哈

白敏琪 发表于 2017-1-13 22:19

.......... 发表于 2017-1-10 2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说平昌人在全国县城的幸福感排第四,你们的幸福感呢

我搭了个板凳座起的:哈起屁眼儿吹,继续吹,

我带你走 发表于 2017-1-14 20:58

爱:谁谁 发表于 2017-1-10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回老家办个事真难,求爹爹告奶奶的,当官的一句话腿都要判断了

说到点子上了

PCXX 发表于 2017-2-21 16:37

可以写一份申请上去,说明你家的情况。

13541771486 发表于 2017-2-21 21:42

彩色的红 发表于 2017-1-13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是共和村的读大三学法学的放假回家了,我听他们说退回材料后,你亲戚材料也没去领,你的亲戚也并为去 ...

讲的太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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