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0 15:37

为什么巴中政府不为民办事?


巴中平昌元山镇共和村四社一村民被政府再三戏弄,最后冷冷一句不符合标准打发,实在令人愤怒。2015年,对于这家村民来说是最难熬的一年,儿子不幸过世,儿媳丢弃不满三个月的孩子杳无音讯,当时一家子承受重大打击,经济十分困难。一家人全靠两个老人种田养活这个孩子。2016年3月听说国家会来扶贫,老人家喜出望外,终于盼到政府国家能伸手救助,当地村干部也提出,这个孩子属于困境儿童,政府应该会救助,就抱着这样的希望,两个老人家东奔西走,准备各种手续。2016年9月,当一切都准备好之后,上面说审核需要孩子母亲的再婚证明和结婚证,这一下子让老人家为难了,连孩子的妈上哪里去了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弄结婚证?这就像乌云笼罩在老人家的头上,散不去。老人年迈体弱,但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他们不会放弃。到处寻人,能找到的各种方式,才传来消息说孩子她妈改嫁了,至于是谁不知道。听到这样的消息,老人家心情复杂,但又觉得有希望,认为只要把她的结婚证借来就好。后来老人家四处打听,才找到孩子妈妈的联系方式,央求借结婚证,一开始不答应,后来老人说孩子不会让她管,还签了放弃抚养权的依据,这才拿到结婚证。终于松一口气了,孩子有政府救济了,可噩耗随之而来,上头又说既然母亲还在就不能救济。这不是巴中政府机关耍老百姓么?这么随意哄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折腾这家人?孩子母亲放弃抚养权,无能抚养,重担落在爷爷奶奶身上,向政府求救如此难。为什么现在不为民办事,总互相推脱责任?态度还极其恶劣~老百姓好欺负啊!


平昌县元山镇 发表于 2017-1-11 19:32

元山镇关于共和村困境儿童网信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于2017年1月10日在游鸽网平昌论坛发表《为什么巴中政府不为人民办事?》已收悉,据调查:2016年6月县民政局通知各乡镇民政办开始进行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人群进行申报,镇民政办立即召集各村居干部召开低保困境儿童评审培训会议,2016年7月各村居按要求开始收集材料,共和村村委通知网友您所提及小孩的亲属把材料交于镇民政办,镇民政办经过初审后于2016年9月上交县民政局低保办,2016年12月县民政局通知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领回该户材料,并表示该户确不符合申报条件。复审不合格退回的原因是:图片中小孩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按照法律规定其母亲改嫁后仍有抚养义务,其母亲也有抚养能力。所以与困境儿童评定条件不符。
镇民政办接到退件,立即电话详细的对其进了行耐心解释,态度不存在恶劣。
    感谢网友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关心!
                              元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观海听涛 发表于 2017-1-10 16:58

申请个低保啥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0 17:15

观海听涛 发表于 2017-1-10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个低保啥

低保更不可能了

二锅头 发表于 2017-1-10 17:33

现在的低保都是被当官的他爹吃了的,穷人根本就莫得想头的。

爱:谁谁 发表于 2017-1-10 18:08

现在回老家办个事真难,求爹爹告奶奶的,当官的一句话腿都要判断了

玩命 发表于 2017-1-10 18:50

官官相卫,平民认命!

平昌快乐 发表于 2017-1-10 19:08

你不晓得嘛,这个政策在当官眼睛就是,跟他们亲戚家人朋友,扶贫,我也不好说得,官官相护

相聚月光下 发表于 2017-1-10 22:09

看待问题要客观公正,如果有不知道的,可以直接找当地政府。

.......... 发表于 2017-1-10 22:10

不是说平昌人在全国县城的幸福感排第四,你们的幸福感呢:lol:lol:lol:lol:lol:lol:lol

幺师兄 发表于 2017-1-11 08:44

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告他几爷子!

观海听涛 发表于 2017-1-11 08:45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0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低保更不可能了

困难补助呢

平昌县元山镇 发表于 2017-1-11 19:19

元山镇关于共和村困境儿童网信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于2017年1月10日在游鸽网平昌论坛发表《为什么巴中政府不为人民办事?》已收悉,据调查:2016年6月县民政局通知各乡镇民政办开始进行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人群进行申报,镇民政办立即召集各村居干部召开低保困境儿童评审培训会议,2016年7月各村居按要求开始收集材料,共和村村委通知网友您所提及小孩的亲属把材料交于镇民政办,镇民政办经过初审后于2016年9月上交县民政局低保办,2016年12月县民政局通知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领回该户材料,并表示该户确不符合申报条件。复审不合格退回的原因是:图片中小孩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按照法律规定其母亲改嫁后仍有抚养义务,其母亲也有抚养能力。所以与困境儿童评定条件不符。
镇民政办接到退件,立即电话详细的对其进了行耐心解释,态度不存在恶劣。
    感谢网友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关心!
                              元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2 06:52

平昌县元山镇 发表于 2017-1-11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元山镇关于共和村困境儿童网信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他母亲已经签了放弃抚养权的依据!求政府过来查看。母亲是外省人

你是我的新娘 发表于 2017-1-12 07:20

孩子妈妈签订放弃抚养权,不管孩子,那意思是把小孩逼成孤儿才干罢休吗?你们这是在为人民解忧吗?至少低保,保障应该是有的,连留守儿童都受到国家关怀,何况这种遗孤儿童。你们只知道推卸责任,还振振有词,话说百姓的确斗不过官,是不是要跪着求你们办事?地方官员本应该为地方办好事,结果呢?还是推卸责任,不管不顾,这样办事谁也可以当官!如果不给那家人合理的解决办法,我建议他们到省民政厅,中央民政厅坐起,我会把这样的原委发到省论坛和中央论坛,还有微博,让天下来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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