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对“12.28交通事故”的通报
2016年12月28日晚,达县驾驶员王某从达县拉运货物至平昌灵山镇方向,因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造成交通阻塞,后王某在挪动车辆过程中因未观察车辆周围情况,致当事人余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王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及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网友如有其它建议、咨询、投诉,可登陆平昌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pcga.gov.cn/)或拨打平昌“心安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电话(0827-6616110)。感谢网民朋友对平昌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平昌县公安局 2017年1月3日这只是个意外 关注 无语,
这guoB得有点重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P
补充内容 (2017-1-3 20:18):
驾驶员王某挪动自己车辆? 哎,逝者安息
感谢及时通报真相,不然谣言都要上天了 还以为是打捶各捏
静等调查结果 你看专业人士回复得多体面:
官字两张口。咋说都是理!愿逝者安息!
哪今天哪么多人找政府干嘛哦。官方回复好假,
期待结果、等待
驾驶员王某好悲哀哟。大晚上别人钻车子底下看不见呀,压死了还要被刑拘。都不知道公安部门执法部门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