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猛18398986644 发表于 2016-12-26 02:36

平昌县房管局:

平昌星龙新城c区由四川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由平昌县鑫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区2012年6月交房。由于该楼盘许多业主反映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墙渗水、天花开裂、楼层混泥土太薄、化粪泥堵塞、合同的平方与实际平方相差甚远)等诸多问题。也不知相关部
门怎么验收合格的?以上问题造成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脏丶乱、差是小区的一大特色。一月前电梯出现问题。物管处要求业主签字动用维修基金。前天又要求签字说化粪池堵塞在一次动用维修基金。请问是否合理。出现问题需要多少资金?是由哪个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的?花了多少钱是不是该公示给业主?商品房质保期内了出现问题到底是开发商维修还是由业主来买单?交房才几年小问题都要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用完了物业公司也该走了是不是。望小区业主以后坚决不签字。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他们在蚕食我们的血汗钱。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还我们一个美好家园。谢谢!
本帖最后由 网名这件小事 于 2016-12-24 12:50 编辑

文文在 发表于 2016-12-28 22:45

一般,正常情况下不会有人,,,,,

春风拂面 发表于 2016-12-29 10:49

;P

男人四十 发表于 2016-12-29 11:39

;P

男人四十 发表于 2016-12-29 11:39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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