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客运办 发表于 2016-12-2 16:01

关于“网友反映平昌滴滴车受到相关部门查处”一贴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平昌县客运办 于 2016-12-2 16:02 编辑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根据个别网友反映,平昌“滴滴打车”受到相关部门查处,质疑部门乱作为,现就有关政策和执行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016年60号)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巡游和网约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凡未取得以上许可的,都属于擅自从事违规经营活动。而目前我县所谓的网约车均未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    二、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擅自或变相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将依法保护取得经营资格和按规定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并支持网约车规范化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出行,同时,对非法运营行为我们要坚决打击,以维护正常的城市客运秩序。在执法过程中,若涉及有“钓鱼执法”行为的,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客运工作的关注,敬请您和广大市民继续支持与监督!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6年12月2日

城市的狼 发表于 2016-12-2 19:59

啥时候把金佛花园那些满街叫的野租拢走了,运管就是吃多了黑心钱,现在来拢滴滴,我打滴滴的时候就很多,相当方便出租眼见我们打车的时候有两个以上的就拒载,这些举动当然会给滴滴市场哦,支持滴滴在平昌发展下去,我以后打出租坚决不同意打组合,支持的点赞

网友大哥 发表于 2016-12-2 18:05

请问运管部门哪里才能办运菅资格证书呢?地方不出政策,不成立相关机构,办理该办的证书,那不等于没说吗?所以我建议地方政府应该重视滳滳车辆运菅,设置相关办证机构,利用广播电视台向全县市民进行宣传,并規范管理,同时对所有运菅车辆加强管理。

肖888 发表于 2016-12-2 16:28

长见识了,第一次知道网约车也有这么多证书。

十一先生 发表于 2016-12-2 16:30

说白了这是在背书

HALLO 发表于 2016-12-2 17:04

网约车不是合法了吗???难道是没跟平昌运管那些大爷交税

弹指之间 发表于 2016-12-2 17:20

要多了解政策才对,乘坐合法车辆,被监管的车辆,出行安全才能有保障!

阅尽天下无数山 发表于 2016-12-2 17:26

地方政策和国家政,,,,,,。,

无恙 发表于 2016-12-2 17:44

尊敬的运管部门:请你们出示给广大的人民大众你们所谓的《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让我们参考参考,开开眼界,我们好按章办理,恐怕上级主管部门还没有制造!如果有请晒出来,如果没都没有又是念的什么经?滴滴司机找你们办得了吗?

银尘 发表于 2016-12-2 18:15

平昌没野猪就好了,野猪比谁都猖狂,直接说运管有人不怕,有次坐平昌到成都的野猪,到了成都收费站被戴高帽的国家人堵了,结果司机一个电话就放行了,求法

缘分是天注定 发表于 2016-12-2 18:24

平平安 发表于 2016-12-2 19:25

说白了快过年,他们要搞点过年钱,现在跑滴滴师傅们最好不要跑,随便在那里上班也比跑滴滴强!!

大吉大利 发表于 2016-12-2 21:20

我想问问。平昌的运管所,成都都还没有执行,何况你小小的平昌。要真是执行了就好说了

虾扯蛋555 发表于 2016-12-2 21:30

很多大城市网约车都已经很普遍了!而我们小小的一个县城居然还要这么多证!

迷茫路上谁同伴 发表于 2016-12-2 23:32

跑成都,巴中,达州的那么多不去抓,偏偏去盯上滴滴,有些话真不想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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