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文广新局1 发表于 2016-11-29 13:45

关于《请问平昌文广新局杜平局长到底管不管》一贴的回复

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请问平昌文广新局杜平局长到底管不管》一贴的回复“沟通零距离”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上城丽景住宅区内开网吧”的问题,我局获悉后,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查阅行政审批档案、实地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2016年11月16日,小区业委会《关于反映上城丽景开设网吧的报告》收悉后,庚即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同州街道办事处、龙王庙居委会,与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一同实地查看拟筹办场所,并现场告知该场所负责人:“筹办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俗称网吧),必须取得县文广新局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批准文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巴中市文广新局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落实四川省文化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巴文广新〔2015〕13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第四款“将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调整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规定,依法审批。(相关文件附后)感谢您对平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审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29日
                        

冯小梅 发表于 2016-11-29 14:06

你们还是没得制止,继续在装修,你们说的都是光面荒唐的话

772167977 发表于 2016-11-29 14:15

那你们意思是,只要不是在居民住房楼里面就可以开?既然你们回答是这样,那我们小区业主会继续坚持我们的意见。

772167977 发表于 2016-11-29 14:16

所有业主相信会有为我们说话的地方。

巡山小妖 发表于 2016-11-29 15:54

现在的网咖已不是当年大家映象中的网吧,国家推动网吧改革已经实施2年具体效果显著已经不是大家印象中的脏乱差等等,如果说该网吧符合国家规定条例取得相关证件是可以营业的,现在网咖的管理已经是讲标准与流程远不是我们想象中的脏乱差。

pcliujie 发表于 2016-11-29 16:32

章程

川1g 发表于 2016-11-29 16:49

形式主义者

阿帅 发表于 2016-11-29 17:02

建议账号认证后回复

HALLO 发表于 2016-11-29 17:22

这是啥子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可以在小区里开网吧,是刚下的文件吧!后台够硬啊

正能量江哥 发表于 2016-11-29 18:54

后台强大

紫小花 发表于 2016-11-29 20:19

看来政府做出了回复,业主们,淡定。网吧没有想的那么恐怖

激情过后 发表于 2016-11-29 20:43

HALLO 发表于 2016-11-29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啥子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可以在小区里开网吧,是刚下的文件吧!后台够硬啊

可以理解,后台硬

为迩独战天下 发表于 2016-11-29 21:18

关键是可以开还是不可以开,如果可以开我也来整个可以不:lol:lol:lol:lol

为迩独战天下 发表于 2016-11-29 21:19

小区国家规定不能开的,请把马夹实名认证先

newteep 发表于 2016-11-2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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