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 发表于 2018-1-3 21:10

南江县公路局路政大队为精准扶贫家庭做的实事

以前自述全部是真实情况!
      我家是南江县寨坡乡溪口村三社的,2015年三月,我父亲在上山采药的过程中,意外被黑熊咬伤,面部大部分被咬掉,在和黑熊搏斗的时候,将黑熊推下了小山崖,因而侥幸躲过一劫,随后被同行的祖父救下,后来被送到华西医院治疗,在长达两年的治疗过程中,巨额的医疗费是我们这个农的小家庭承受不起的,政府救助金特别少,加上又在市外,还有很多药物又不能报销,所以医院能报销的特别少,我们自己家就拿了三十多万,这个数字对城市的家庭可能不算什么,农村的富有家庭也能拿得出,但是,我家有我和我姐姐在读书,加上母亲又有腰间盘突出,所以不得不四处借钱,至今为止还有二十万的外债。2016年秋季,父亲在回家修养等待下一次手术的时候就说,长期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要找一条生路,但体力劳动都做不了,因为临近光雾山景区,商量过后,决定在路边摆个小摊做点生意,卖些本地的土特产,开始就在原省道S101寨坡四桠上两百米,往十八月潭景区走的那个路口,一个叫毛家湾的地方摆摊,因为离家较远,没有车,就在这里搭的帐篷。
       到了冬天,风特别大,吹坏了几个帐篷,到了2017年实在没办法,看见旁边杨某的活动板房没有事,就想也弄一个这样的就不怕风了,在经过乡政府的同意后,就借钱搭活动板房,就在弄的时候,南江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就来找我们麻烦,说不准弄,说路是他们的,我们是在新路旁的老路上搭,很多当地的人都知道,那条老路是以前老百姓修的,而且没有任何人征收,他们说他们征收了的,让他们拿出证据,他们就说没有了,然后我们就说旁边杨某的为什么可以放,他们说那是交通局的,明明是杨某私人的怎么就成了交通局的,对,普通百姓没人撑腰,有后台的怎么说都行,我们就属于前者,父亲就写了份申请交到县政府,说明了家庭情况,才换来了几个月的安稳。
       几个月后,路政的又来了,又让我们把搭好的活动板房拆了,我们问旁边的杨某得那个呢,他们依旧借口说那是交通局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既然你们说有法律规定,那你们为什么不遵守,我们找到本地百姓作证,证明了旁边那个活动板房是杨某私人的,他们又说别人的那个有手续,我们就让他拿出手续来看,他们就说不在,杨某家就在下面四百多米,最后证实旁边的活动板房也没有手续,最后说好旁边的先搭的那个活动板房拆了我们就拆。手机录有视频为证。之后,杨某的活动板房没有拆,我们就也没拆,杨某就把活动板房卖给了别人,但还是放在这里!
         如今,路政的又让我们拆。不给我们生路。从南江上来,在路边的房子,不说板房,2017年新修的就有多少个,桥亭那里两个,其中一个还在路边洗车加水!上两乡往上走,剪子桠两个!都是用砖修建的永久性建筑!路政大队的领导们?这又是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的可以破除你们的规定的?
       著名的陈家山隧道大家都知道,在修隧道的时候,是公路局与溪口村商量好,签了一份两年的临时供电合同,合同是政府介入签订的,村民只是签字画押,合同被乡政府保管。但电线过了很多村名的树林,包括我家,因为是临时供电合同,所以只支付了两年的赔偿。
      如今两年合同日期早就过了,他们就说是三年,就算是三年也超了一年了,植物生长的速度不用我说,不是人能控制的我家的一棵大核桃树就在那条高压线下,在公路局牵线的时候曾将顶端砍过,但过了四年了,早就长起来了,就被高压线给烧了,正常情况下一年能产一百多到两百斤干核桃,了解的朋友就知道核桃的市价,好的时候能卖十多二十元一斤,而且本地核桃更是有价无市,就算一年产一百斤,一斤十五元的价,一年是1500元,按国家赔偿标准是七十年,70×1500=105000,每次提起赔偿的时候,公路局的就说没钱,这算什么,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就可以被公家毁坏而不赔偿?就可以以没钱为理由就不赔偿吗?
       我十四岁辍学,初二没读0,成绩并不差,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读了,两个原因,第一个,父亲受伤后经济压力特别大,第二个,我看到了真实的社会情况!
      写这个只是想让同为南江的朋友看一下南江县公路局和路政大队的所做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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