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otor723 发表于 2017-12-12 17:28

天理难容,国法何在?

11月20号傍晚,平昌农场路段施工,主路段被封锁,造成我无法去华严廉租房给我身患重病无法自理的年迈母亲煮饭。我同母生的哥哥眼睛又看不见,照顾母亲的重任就落在我的一个人肩上。归仁二巷人行道并没有封锁,也没有立禁止通行的牌子。于是走归仁二巷人行道往华严方向走,谁知走到蜀羊防水商店门口时,一压路机在主路面并无人的情况下疯狂的冲向人行道,造成我严重受伤和财物损失。经119解救后被送到120急救中心治疗。但是主治医师王一杰并没有仔细诊断,就给工程施工方说没啥大问题,就是外伤。随时可以出院。造成工程方一直催促我出院。但我根本无法下地。第4天才发现骨折,120打了石膏和每天输液也就再没有任何有效的处理措施。我要求转院到平昌治疗骨折最好的中医院,但施工方不同意。直到现在我脚还不能落地,施工方还是不断催促出院,但主治医师要求还查血。直到今天已经4天没费,药被停了,对方也无动于衷!昨天无奈,家属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去了解情况,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的交警居然说责任方属于我,对方只是次要责任。这还有没有天理!真是神一样的责任划分!
我主要有以下几点诉求,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合理处理
1.在我受伤期间安置好我年迈身患重病不能自理的母亲和我不到三岁的儿子。
2.彻查120中心医师王一杰是否存在问题,如存在收受肇事方红包行为,请给予应得的惩罚。才能对得起医生这一神圣职业。如没有收受红包,也请立即重新停职学习,这样的医术还不配做人民医生。
3.彻查交警肖维(056857),在11/20事故处理中,没有尽到交警的职责和义务。在协商解决中,不能公正对待,处处偏袒肇事方。首先,当时该路段并不是他口中说的全封闭。人行道并没有禁止通行,该时段正值下班高峰时段,而没有任何一个交警在现场执勤,唯一一个施工方的工人在主路段阻拦,但也并没阻拦大量的上下人行道的人员。当事故发生后一味的帮施工方狡辩,施工方工程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导致路人受伤和财物受损。责任在路人一方天理难容,这样的有失公允的执法哪怕是走遍天下我也不服。即使我有过错也不是对方减轻赔偿的理由。这样的执法也不得不让人怀疑该交警有没有背后交易。即使没有背后交易,神圣的交警部门不应该混进这样的蛀虫。败坏我们党和政府的名誉!
3.医院已经停药4天了,只因为王一杰医生在我入院3天内对施工方的一句不负责任的话,施工方现拒绝付药费,说我赖在医院不走。但我现在根本无法下地。谁当时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现在就必须得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最后希望尊敬的市领导能在百忙中予以重视,能为弱小的老百姓做主,剔除那些混进政府相关部门的害群之马,让十九大的春风能真真切切的沐浴到每个老百姓,感受到我们党和人民政府对老百姓的关爱!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理难容,国法何在?